国务院2018年7月31日公布的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将于2018年10月1日实施,该条例系统全面的规定了医疗纠纷的概念、预防措施、处理办法和各自的法律责任。为使我院医务人员更深入理解条例中涉及医疗机构、医务人员的法律条款,进一步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,防范医疗纠纷,强化临床一线医疗安全事件处置技巧,推进平安人医建设。市五院于2018年9月27日、2018年9月28日分别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解读及培训,培训由医务科科长李习珍讲课。
李习珍就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的总则、医疗纠纷的预防、医疗纠纷的处理、法律责任进行逐条解读,每人发放一本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,要求人人知晓,全员学习并进行考核。通过此次培训,提高了全院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和医疗事故防范意识,加深大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,使全院职工进一步了解了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、更好的掌握了医疗纠纷防范的措施和应对技巧。妥善处理好各类医患矛盾,维护好医患双方共同利益是我们的职责。在实际处理医疗纠纷事件过程中,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突发、意想不到的变化,要合理利用控制技巧,了解医患纠纷产生的深层原因,理顺解决纠纷的途径、程序,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。
图/文:医务科 宣传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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