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月23日宣布,调整心脑血管等10类354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。其中七成品种下调,平均降幅20%,最大降幅85%,降价金额约70亿元。
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,对价格偏高、折扣空间较大的品种,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分步降价;对临床急需、价格低廉、疗效确切的药品不再降价,以鼓励生产、经营和使用;对市场供应紧缺或断货的品种,适当提高价格。
例如,硝苯地平缓释片每盒(24片,每片10毫克)原价为21.6元,这次调整后的价格为10.6元;洛伐他汀胶囊每盒(10粒,每粒20毫克)原价为31.2元,调整为16.1元。
这次价格调整将从1月26日起执行。为防止降价药品从处方和药房“消失”,发改委规定,医疗机构销售降价药品的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的,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,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,要及时纠正,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。
自政府恢复对部分药品价格实行管制至今,发改委已经分步骤分类别21次调整药品价格。仅2006年6月至11月就3次宣布调整包括抗肿瘤药品、抗生物药品等上百品种的最高零售价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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